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,车辆已经越来越普遍化。人们因为各种各样的需求不同,对各类的车辆的款式牌子也不尽相同,这样就促使了汽车租赁公司的产生。但是面对着社会各异的租人对象,就算安装了gps定位器,也会发生很多让人头疼的问题。下面介绍一个利用伪造车票、机动车行驶证及机动车登记证书,来实现空手套现的咋骗手法。
2013年10月10日,刘某从衡阳市某租车行租了一辆湘DH7***丰田卡罗拉牌小车,租期为三个月,月租5500元,刘某当场交付20500元的押金及租金。租用两个多月后,刘某便利用伪造的车牌及机动车行驶证、机动车登记证书以40000元的价格将车抵押给耒阳市某寄卖行,双方约定抵押期限为七天,利息为1000元,超过期限每天收取总金额百分之三的滞纳金。2014年1月13日,衡阳市某租车行老板陈某见刘某逾期未归还租车,便利用GPS定位器发现该车停放在耒阳某小区内,遂将该车开回衡阳市后报警。1月14日,耒阳市某寄卖行老板谢某发现该车不见了,随即也报警。
此后,刘某又先后从长沙市两汽车租赁公司分别租赁尼桑轩逸车、雪佛兰小车各一辆,并同样以伪造车辆信息的方式将两车典当套现,共获利10万余元。
耒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刘某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,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触犯了刑法,应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。